沒錯,我真的來晚了,差不多足足二十年。
小寶:「你去安特衛普,都係為了時裝。」
說對了。
為何我說遲了差不多二十年?因為在2004年秋天,我在倫敦跌了護照,本來第二日準備坐Eurostar到布魯塞爾,結果改去領事館。
原定的比利時之行,就此打住。
這二十年裡面,我的Dries Van Noten外衣已穿不下,小寶成為了它的新主人,他穿得很好看;我的Martin Margiela球鞋,個底已經甩埋;以上的名字,似乎與我越離越遠。
但在月前看到窮L酒谷主人J先生的遊記,重燃了我到訪此地的決心,於是在今年歐遊1.0裡面,預兩晚給比利時。
上網看當地的酒店,布魯塞爾的四星級,最便宜要千幾銀一晚,相反安特衛普就便宜一半,不如先在布魯塞爾玩一個下午,然後坐火車上去安特衛普住兩晚。
我最後選擇在中央車站外面的「Hotel Indigo 」宿兩宵,始終是洲際集團旗下,經A字頭旅遊網站預訂, 兩晚加埋千五港幣左右,的確好抵deal。
抵埗當日,在FB看到Dries Van Noten宣佈退休的消息,一切好像是整定。